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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临床见习教学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临床见习课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医学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见习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临床见习教学是临床教师在临床教学基地组织实施的教学过程,其目的是增强学生对知识的感性认识,培养学生初步的临床思维能力、独立分析问题能力和动手能力,为下一阶段进入临床实习做好准备。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利用各附属医院、非直属临床医学院、教学基地的教学资源,以期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第三条 各学院、教研室应及时根据新版教材更新见习大纲和见习指导。见习指导要体现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要有科学性和先进性,明确规定见习的具体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

第四条 教研室在安排课堂理论教学的教学进度表的同时,要做见习内容的教学安排,不得随意减少学时,带 教老师应预先将见习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学生。教研室平时要注重收集教学病例,在见习期间未能见到的病种,教研室要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

第五条 教研室要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意识强、教学质量高的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见习带教工作。有条件的教研室,应安排一定数量副高职称教师参与见习带教。诊断学、外科总论原则上要求脱产带教。教师要认真备课,保证学生多见习病种、多动手、多写病历,充分利用见习时间,努力提高见习课的带教质量。

第六条 临床的见习教学以床边教学为主,积极开展师生互动式或以问题为中心的讨论式教学。为了保证质量,每个见习小组学生为10-15人,教师应相对固定负责一个小组的带教,以便于教书育人和因材施教。

第七条 教师的备课要求

1.集体备课:在教研室主任(或教学专科组长)指导下进行集体备课,共同研究每次见习的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及其重点、教学方法和时间安排等。对于首次带教老师应进行培训及试讲。

2.个人备课:每次见习课都要写好教案、讲稿,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组长、各课程负责人)要进行检查和签字。

3.病例准备:要预先准备和熟悉病例(含典型病例、非典型病例和鉴别诊断病例),并准备好医学影像照片、心电图、检验报告等有关的辅助检查资料。

第八条 教师带教操作要严谨规范、以身作则,并注重培养学生“三严”(严密的方法、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教师要注重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医患关系,注意培养学生的人文医学执业技能。

第九条 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条 教师应采用启发式教学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要做到把病例特点讲清、重点讲透、难点讲明,有提问、有小测验及总结,并认真记录每个学生见习情况,作为见习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 对学生的要求

1.见习生要遵守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中途不离开、不得提前结束见习,对病人要有礼貌,要爱护病人,并遵守见习医院的规章制度。

2.见习生要穿白大衣、戴工作帽,不留长指甲及胡须,女生长发者必须将工作帽盖住发辫,并携带听诊器等教学及见习用品。

3.学生应做好课前预习,并遵守纪律、尊重教师,认真见习(包括看、听、记、做、问),勤于思考,回答提问。

第十二条 各学院要加强见习教学督导,以保证不断提高见习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广东医学院临床见习教学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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