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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陪护制度


具体内容:

1.原则上禁止探视,医院及病区严格实行 24 小时门禁管理,鼓励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电话等形式探视。

2.患者陪护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下达医嘱,便于家属随时了解病情或与医务人员的沟通。原则上不能超过 1人。

3.陪护或探视者到我院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必须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如有发热者或有流行病学接触者,必须按有关要求处置。

4.若必须探视,由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开具探视证并发放,每位患者探视人数 1-2 人,探视时间不超过 30分钟,并在指定时间段探视(普通病房探视时间为每天 11:00-13:00,17:00-19:00)。

5.陪护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医院及病区的规章制度,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治疗和护理,不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

6.为减少交叉感染,陪护严禁使用患者的用具,不得在病床上坐卧。

7.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得在病区内大声喧哗,禁止串门、使用电器等行为。

8.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探视、陪护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9.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

10.使用手机、充电宝等电子设备时应远离正在用于治疗的仪器设备,以免干扰影响治疗效果,如监护仪、注射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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