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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基本素质要求

发布时间:2012/01/21 11:49:35来源:护理部 浏览次数:

a 同情、敏锐、冷静、严肃、开朗、无私、勤快、求实 b

u 同情:

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具有救死扶伤的精神,以高度的同情心对待患者。

u 敏锐:

善于敏锐地观察和分析患者心神动态变化,不断地掌握和解除患者的精神压力,并满足其生理上的护理需要,动作轻巧敏捷,干净利落。

u 冷静:

情感稳定、果断而不慌乱,善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中的问题。

u 严肃:

严格落实工作岗位,屡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仪表端庄、举止稳重、尊重患者人格,为患者保守有关秘密。

u 开朗:

以乐观开朗的愉快情绪对待患者,不因个人的情绪或不愉快影响患者的态度。善于谅解别人,不计较得失。

u 无私:

对患者一视同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损害患者利益的事勇于抵制。

u 勤快:

勤动脑,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勤动手,为患者创造美好环境,勤巡视,深入病房及时了解病情,勤动口,积极开展健康宣教,认真做好心理护理。

u 求实:

对待事物实事求是,执行医嘱准确及时,书面记录必须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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